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包括哪些内容?
时间:2016-09-28 15:42:28 来源:原创
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包括哪些内容?
为了防止交通事故,保证交通顺适,全面发挥道路的功能,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措施,根据交通流的的需要及地形、地物
为了防止交通事故,保证交通顺适,全面发挥道路的功能,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措施,根据交通流的的需要及地形、地物的情况,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(包括地下人行横道),栅栏、照明设施、视线诱导标志,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。
1.人行跨路桥
以立体形式使行人或自行车与行车带相分离,以此防止行人横过道的交通事故,也是在过街人流繁密的路段,保证汽车交通安全和顺适的一项重要措施。
选择人行跨路桥和地下人行横道时,要从设置地点的交通状况出发并考虑道路及经济等条件,寻求得到较高的利用率,故事先要充分研究邻近的人行横道、信号机位置,交通规则、信号处理及公共汽车、电车站点位置等。在城市中设置地下人行横道,其利用率及美观均较好,但费用较高,治安维护较困难,故只在以下地区才考虑设置:
(1) 在风景区及有历史意义的特殊建筑物附近。
(2) 因有障碍物,人行天桥需提高较多。
(3) 比建天桥造价少,施工有利。
(4) 行人过多,天桥过长的广场等地区。
(5) 风吹积雪天数多的地区。
2.栅栏
防止汽车因失误而驶出路外,以此来保护行人、住宅、构造物等,其次也能诱导司机视线。同时,也用它来阻止行人横过道路,能使行人和自行车与汽车分开,起保护作用。
防护栅栏有护栏、护索、桁构及管等多种形式,护栅形式的选择应与环境协调并考虑其功能,仅为阻止行人的目的、栅栏可选用管、网锁链等形式。
3.照明设施&苍产蝉辫;
为了防止夜间行车的交通事故、提高行车的顺适性,在必要的道路上应连续或局部地设置照明设施。
照明设备可以减少交通事故,日本统计有夜间照明的道路,交通事故可减少14%~54%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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